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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05.13-05.19)
2024-05-1910

国家政策及要闻


01

国家发改委《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5月14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宣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已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10 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规则》全文共分为11章、45条,主要作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修改规章名称。将规章名称由《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改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与《电力监管条例》相关表述保持一致。

二是调整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完善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例如,《规则》明确,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立市场注册制度,负责注册管理、注册审核公布及报送政府部门备案等工作;交易主体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需办理注册或注销手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

三是完善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和交易方式。根据交易周期将电能量交易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包括调频、备用和调峰等有偿电力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可通过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提供者。

四是细化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市场运作和系统安全需要,制定电力市场暂停、中止、恢复等干预规则,规定电力市场干预措施实施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对市场依规开展监测。





地方政策及要闻


01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5月7日)

具体配套细则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上交易细则,规定了广东电力市场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的组织、出清、定价、结算等各个环节的操作细节,独立储能可“报量报价”或“保量不报价”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能量交易。

02
甘肃省兰州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兰州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工作的通知》(5月8日)
申报项目需按装机容量配套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得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需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按照10%、2小时配套的,得8分;高于10%、2小时的,得10分。

03
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5月8日)

储能资源应为省内电源侧、用户侧各类分布式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侧资源应为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具备可调节能力并可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电力用户,重点聚合商业楼宇、充换电设施、基站、空调、集中式供冷供热、数据中心及非专线工业用户等尚未安装负控终端的快速可调节负荷资源。单个虚拟电厂的调节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千瓦,参与需求响应持续时长不低于1小时,响应时间达到秒级、分钟级或小时级,调节速率不低于(调节容量*3%)/分钟,以每15分钟为一个时段计算的调节偏差率不超过±15%。


04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国家碳达峰试点(苏州工业园区)实施方案》(5月9日)
“十四五”期间,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成效,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制造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十五五”期间,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制造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碳排放“双控”制度初步建立。到2030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实现碳达峰,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05
甘肃省张掖市发改委《张掖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方案》(5月10日)

明确张掖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指标规模达到190万千瓦(1.9GW),并且落实15%/4小时的储能配置要求,即配置储能规模达285MW/1140MWh。配套储能不计入新增报装用电负荷。


06

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5月10日)

到2025年,深圳氢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制氢设备、储氢装置等关键零部件和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制储输加用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示范推广一批燃料电池车辆,建设加氢站不超过5座,建设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推动深圳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氢能领域国际国内标准不少于20项,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07

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5月11日)

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按照调控指标,规范刚性执行。支持用户侧储能安全发展,加强计量管理,实现应采尽采。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需求响应补贴资金从尖峰电价损益中列支;无尖峰电价损益时或损益不足以覆盖需求响应补贴时,补贴资金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需求响应实施月份的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支持符合要求的需求响应主体参与容量市场交易或纳入容量补偿范围。

08

福建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5月13日)

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项目申报范围为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水面光伏、屋顶光伏四类,文件要求:申报单位承诺,按建设规模自愿配套建设(规模/时长)的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光伏电站项目工期匹配、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09

山东省人民政府《“十大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2024—2025年)》(5月11日)

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储能。大力实施电化学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强全钒液流电池、熔盐储热等新技术应用,开展“云储能”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荣成电化学储能、中储国能30万千瓦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开工建设中国能建35万千瓦、中国电建2×3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2024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以上。


1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11日)

参与主体包括电网企业和电网企业经营区范围内的电力用户、虚拟电厂,按照本方案开展需求响应、削峰移峰。鼓励集团用户组织下属单位协同参与需求响应,产业链“链主”企业组织引导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参与削峰移峰。负荷资源库由参与成员与电网企业签约形成,鼓励全市广大电力用户、虚拟电厂自愿签约参与需求响应。需求响应按照“年度签约”的模式组织开展。电力用户、虚拟电厂可选择实时需求响应、约定需求响应、提前告知型需求响应、定向需求响应四种方式。需求响应补贴基准价格为25元/千瓦/次。

11

河南省驻马店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新型共享储能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5月13日)

明确2024年第一批新型共享储能电站共3个项目,总规模700MW/1400MWh,技术类型均为磷酸铁锂。项目分为位于驿城区、正阳县、新蔡县,总投资24.5亿元。其中一期建设总规模为400MW/800MWh。

12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国家碳达峰试点(湘潭)实施方案》(5月13日)

到2025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试点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为国家重工业结构城市转型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到2030年,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能效水平获得大幅提升,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试点建设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为如期实现碳达峰、加快推进碳中和,贡献湘潭力量,提供“湘潭样板”。


13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5月15日)

到2025年,初步构建内蒙古全区锂产业链, 锂精矿产能达到5万吨/年(折碳酸锂当量),磷酸铁锂正极材料52万吨/年,负极材料176.4万吨/年,电解液3万吨/ 年,隔膜15亿平方米/年,电池29GWh/年,锂产业链产值达到700亿元。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锂产业生态,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智能化绿色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建成国家重要的锂产业基地,锂产业链产值突破2000亿元。




国际动态


01

美国宣布对中国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电动汽车等加征关税(5月14日)

美国时间5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301调查四周年审查报告,并发表对中国301关税行动发表声明。根据关税调整方案,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进口的锂电池、电动汽车、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天然石墨、钢铁铝材料等加征关税,这些关税将在未来三年内分阶段实施。其中电动汽车加征关税高达100%,动力电池和电力储能电池加征关税税率从当前的7.5%调整为25%。


02

澳大利亚政府未来10年将投资227亿澳元,加码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5月14日)

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吉姆·查默斯5月14日公布阿尔巴尼斯政府的第三份联邦预算案。预算案中包括未来10年投资227亿澳元(约合150亿美元)的“澳大利亚未来制造”计划(Future Made in Australia),该计划旨在吸引对关键产业的投资,并将澳大利亚打造成可再生能源超级大国。

03

电池储能首次在晚间高峰时段内成为加州电网最大的单一电力来源(4月16日)

4月16日,电池储能首次在晚间高峰时段内成为加州电网最大的单一电力来源。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加州目前累计拥有10,379MW的电池储能容量。当天18点55分至21点05分,电池成为单一最大电源,这种情况总共维持了130分钟。其中,当天晚上8点10分,创纪录的6,177MW电力从电池储能系统(BESS)资源中输送到加州独立系统运营商(CAISO)电网,超过了可再生能源(4,603MW)、天然气(5,121MW)、大型水力发电(4,353MW)和能源进口(3,936MW)四大电力来源的即时发电。




观  点


01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要着重认识中国的能源资源禀赋(近日)
在第二届中原“双碳”会议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杜祥琬在报告中指出,要着重认识中国的能源资源禀赋,要根据最新的实践和研究来认识,这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基础性认识。中东部的能源利用要确立“身边取”加“远方来”的思想,东部的能源完全依靠“西电东送”的想法需要调整。长远的能源安全就是实现“双碳”目标,是国家的目标也是全球大势。

02
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在储能技术上需要尽快实现突破,这是目前面临的较大挑战(5月15日)
技术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目前碳中和所需的技术中,进入商业化应用的尚不足一半,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深挖技术潜力,激发绿色发展新动能。

03
全球能源智库Ember:2023年或将成为电力行业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的标志性转折点(5月8日)

202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全球发电量中的占比首次超过30%,全球近40%的电力来自包括核能在内的低碳能源;得益于此,全球发电的二氧化碳强度创下历史新低,比2007年的峰值低12%。报告认为,2023年或将成为电力行业碳排放量达到峰值的标志性转折点。

供稿:景储能政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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