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热点资讯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9月第2期)
最新动态
热点资讯 | 新能源和双碳政策简报(9月第2期)
2026-09-122

本期你会看到


    •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5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 山东省发改委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

    • 山东省发改委就电力现货市场部分价格参数公开征求意见

    • 中国南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2026年版)》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关于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通知》

    • 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2026年上半年美国新增投运电池储能系统装机约10.3GW/31GWh

    • APEC北京能源会议周期间发布《从产业实践到区域协同——亚太能源协同共治的实践与展望》报告

    • 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版)》

    •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半年报告》


    时政要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5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8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45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主要从强化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整完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明确新型并网主体的电力安全责任、健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管理、优化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五个方面作了修改,明确了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纳入《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征求意见稿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作出系统规定,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国家能源局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将电力安全生产纳入电力规划,编制电力规划中应当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


    9月4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文件提出强化算力设施绿色设计,支持液冷散热、余热回收、低功耗芯片等技术创新,探索算力设施800V高压直流供电架构;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统筹算力设施绿电需求与新能源消纳,攻关算电协同调度、绿电直连以及高效、长时、大容量新型储能等技术和标准。到2030年,推动算力设施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水平达到所在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水平。


    地方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026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文件适用于新增负荷、氢基绿色燃料、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国家级零碳园区等8个场景。按照项目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新能源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占申报负荷年度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主责单位原则上由负荷方与电源方合资组建,应与其内部电源和负荷签订10年以上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


    2026年8月21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确认,2026年终端用户最高预购电价为每千瓦时0.83元,其中已含12%损耗,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非电网直供主体应定期退补终端用户"预购电价"与"当月到户电价"的电费差额部分,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存在多层级非电网直供电的,终端用户承担的损耗最高不得超过12%。



    山东省发改委就电力现货市场部分价格参数公开征求意见


    8月28日,山东省发改委就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参数征求意见,文件提出: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出清价格下限,由目前的-0.08元、-0.1元,分别调整为-0.12元、-0.14元。申报、出清价格上限不做调整,继续按照1.3元、1.5元标准执行。



    中国南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2026年版)》


    近日,中国南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支持新型储能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2026年版)》,文件明确:推动新型储能"同时"参与区域现货市场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取消储能同一时段仅能参与调频或现货市场的互斥机制,调频市场以日前现货出清计划为基值、以调频中标容量为带宽,实现在执行现货出清计划一定范围内参与调频响应。优化新型储能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排序价格机制,探索建立申报容量奖励分机制,稳定储能参与调频市场的收益预期。2026年新型储能调用次数显著提升(广东达到1.1次以上,云南达到1.3次以上,广西、贵州、海南达到0.8次以上)。



    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版)》


    8月31日,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印发《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版)》,自印发之日后的次月1日起执行。其中储能相关内容包括:建立申报容量奖励分机制,引导储能通过合理申报调频容量提升中标概率,同一调频资源分布区内储能按内部竞争得分排序;建立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下限动态调整机制,最低可降至1元/兆瓦;调频市场日前预安排与日前现货电能量市场采用分步出清的方式衔接。四省区调频资源分布区需求占比下限均为70%,原则上每年下调10%。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关于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通知》


    9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关于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通知》。自2026年9月9日起,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这是全国第9个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省份,此前已转正的区域市场有:山西、山东、广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河北南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青海省绿色算力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青海将全面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成国家绿色算电协同发展示范区和西部重要绿色算力供给地。规划持续深化"1+2+N"绿色算力基地布局,以西宁—海东为核心,建设海南、海西两大算电协同集聚区;推动光伏、风电、水电、光热及储能提质扩容,依托新型电力系统与新型储能强化绿电供给,并探索微电网、绿电直连、绿电聚合、模块化储能和分布式光伏集成等模式。


    资讯观点


    2026年上半年美国新增投运电池储能系统装机约10.3GW/31GWh


    根据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和Benchmark Mineral Intelligence公司发布的《2026年第三季度美国储能市场展望》(ESMO)报告,2026年第二季度美国新增电池储能系统总规模为6.7GW/20.2GWh,其中公用事业规模储能项目占17.9GWh。综合2026年上半年数据,美国新增投运的各规模电池储能系统装机总计约10.3GW/31GWh,按储能容量计算,与2025年上半年相比增长23%。公用事业规模储能系统再次占据主导,投运规模为8.1GW/26GWh。



    APEC北京能源会议周期间发布《从产业实践到区域协同——亚太能源协同共治的实践与展望》报告


    9月9日,APEC北京能源会议周期间,深化亚太能源协同共治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方发布2026 APEC"中国年"能源领域东道主自主贡献成果《从产业实践到区域协同——亚太能源协同共治的实践与展望》报告。该报告以风电、光伏、储能、氢能、交通等领域企业和行业组织实践案例为基础,系统梳理当前亚太能源合作模式存在共性问题,围绕区域能源合作新形势、新需求和新路径,提出产业协同、政策对接、机制共建等方面具体建议。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半年报告》


    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半年报告》。2026年新增注册独立储能13家,累计28家,其中25家参与电能量交易;上半年独立储能中长期交易电量1.9亿千瓦时。现货日前市场中,独立储能及抽水蓄能放电-充电(发电-抽水)平均价差为0.2318元/千瓦时;实时市场平均价差为0.2037元/千瓦时。1—6月参与市场交易的独立储能及抽水蓄能总体结算价差为0.1301元/千瓦时。


    中国能源研究会于1981年1月成立,是由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全国性4A级社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能源研究会拥有单位会员900余家,个人会员12万余人,分支机构包括12个工作委员会、56个专业委员会和6个分会,秘书处(办事机构)设有8个部门,并全资设立《中外能源》杂志社。


    中国能源研究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咨询、交流、服务”的宗旨,团结能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发挥能源科技高端智库的作用,服务能源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能源领域的决策咨询服务和重大政策与课题研究,以及能源科技评估、团体标准制定、科学普及等工作,推动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成为国家能源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能源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团体之一。中国能源研究会是国家能源局首批16家研究咨询基地之一,为政府决策、部署能源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