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你会看到:
丁薛祥在调研算力网建设时强调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5份文件同期征求意见
26年Q1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突破3h!
时政要闻

丁薛祥在调研算力网建设时强调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先后在北京、河北、内蒙古调研算力网建设。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谋划,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他表示,算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要统筹布局、有序建设,注重供需适配、算电协同,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电源、负荷、线路、储能等多个主体,既要厘清项目整体与大电网的安全和经济关系,又要做好内部各主体的统筹协调。为此,《通知》要求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责单位,负责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运营管理、市场交易、电费结算等各方面工作。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由用户、新能源企业或政府合资成立,或由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资,也可以由具备能力的电源或负荷企业单独投资。《通知》要求,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开展多能互补等方式,提升就近消纳能力。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并网型项目规划方案应合理确定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为避免过度增加公共电网消纳压力,并网型项目投产运行后,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具体比例可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的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2026年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提到按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甲醇、聚氯乙烯、电解铝、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地方政策及要闻

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12日,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6〕240号),其中明确,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执行容量补偿政策。容量补偿标准以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标准330元/kW·年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1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我省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按近3年净负荷高峰前1%时段最大持续小时数8小时确定),所产生的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实行清单制,充电按单一电量制输配电价执行,放电退减输配电费;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场站一体化结算;用户侧储能与所属用户用电属性一致,原则上不向电网放电。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在月内发生2次考核不达标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3次考核不达标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50%;发生4次及以上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0%。对于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3次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取消其年内后续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邀约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预测到未来用电高峰前,接收邀约通知后,在约定时段主动减少用电负荷。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3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标准由市场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力系统出现紧急供需紧张或短时缺电时,按照电网企业调控要求,立即削减用电负荷。实时型削峰响应以最近一次邀约型削峰补偿市场竞价结果乘以补偿系数为补偿标准,补偿系数暂定1.5。邀约型填谷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清洁能源大发、消纳存在困难或需保障实时平衡时,接收邀约通知后,在约定时段主动增加用电负荷。邀约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0.5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标准由市场竞价形成。需求响应资源为经营主体可调节负荷,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建筑楼宇负荷、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侧储能负荷等,鼓励独立储能和电源配套储能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聚合的方式参与需求响应。在国网营销管理系统具有省内独立的电力营销户号;具备全天96点负荷曲线采集能力及数据传送条件;响应时长不低于1小时,响应能力不小于200千瓦,响应能力小于200千瓦的电力用户可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售电公司资质并在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生效;集成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2000千瓦;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的各类资源响应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
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加大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开展沙戈荒大基地千亿授信行动,能源类企业新增授信不低于500亿元。增强对稀土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能力,稀土类企业融资增长10%。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全年累计发行规模500亿元。充分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ABS)等工具,推动1个以上项目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5份文件同期征求意见
5月18日,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发布通知,就多个电力市场规则、方案修订稿进行征求意见,这些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1+N”规则体系,明确2026年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操作路径,统一市场主体注册管理规范,并优化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机制,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纵深推进及正式稳定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资讯

26年Q1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突破3h!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与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联合发布《2026年一季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简报》。其中提到,一季度电化学储能电站利用情况有所提升,日均利用小时数3.1h,同比提高0.27h;日均等效充放电次数0.67次;平均利用率指数48%。从应用场景看,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储利用情况均较2025年一季度有所提高,独立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3.28h,环比提高0.09h、同比提高0.31h;新能源配储日均利用小时数2.25h,环比降低0.01h、同比提高0.41h。
本期你会看到:
丁薛祥在调研算力网建设时强调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5份文件同期征求意见
26年Q1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突破3h!
时政要闻
丁薛祥在调研算力网建设时强调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先后在北京、河北、内蒙古调研算力网建设。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谋划,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他表示,算力是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要统筹布局、有序建设,注重供需适配、算电协同,加快形成全国一张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涉及电源、负荷、线路、储能等多个主体,既要厘清项目整体与大电网的安全和经济关系,又要做好内部各主体的统筹协调。为此,《通知》要求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责单位,负责连接线路、变电设施、储能及运营平台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运营管理、市场交易、电费结算等各方面工作。鼓励项目主责单位由用户、新能源企业或政府合资成立,或由第三方平台公司投资,也可以由具备能力的电源或负荷企业单独投资。《通知》要求,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开展多能互补等方式,提升就近消纳能力。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并网型项目规划方案应合理确定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为避免过度增加公共电网消纳压力,并网型项目投产运行后,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具体比例可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的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2026年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提到按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甲醇、聚氯乙烯、电解铝、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地方政策及要闻
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12日,吉林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储能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价格联〔2026〕240号),其中明确,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执行容量补偿政策。容量补偿标准以吉林省煤电容量电价标准330元/kW·年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1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最高不超过1,我省全年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按近3年净负荷高峰前1%时段最大持续小时数8小时确定),所产生的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实行清单制,充电按单一电量制输配电价执行,放电退减输配电费;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场站一体化结算;用户侧储能与所属用户用电属性一致,原则上不向电网放电。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在月内发生2次考核不达标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发生3次考核不达标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50%;发生4次及以上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0%。对于自然年内月容量电费全部扣减累计发生3次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取消其年内后续获取容量电费的资格。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西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江西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邀约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预测到未来用电高峰前,接收邀约通知后,在约定时段主动减少用电负荷。邀约型削峰响应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3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标准由市场竞价形成。实时型削峰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力系统出现紧急供需紧张或短时缺电时,按照电网企业调控要求,立即削减用电负荷。实时型削峰响应以最近一次邀约型削峰补偿市场竞价结果乘以补偿系数为补偿标准,补偿系数暂定1.5。邀约型填谷响应指经营主体在电网清洁能源大发、消纳存在困难或需保障实时平衡时,接收邀约通知后,在约定时段主动增加用电负荷。邀约型填谷响应补偿标准上限、下限分别为0.5元/千瓦时、0元/千瓦时,最终补偿标准由市场竞价形成。需求响应资源为经营主体可调节负荷,按负荷类型可分为工商业可调节负荷、建筑楼宇负荷、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侧储能负荷等,鼓励独立储能和电源配套储能在满足调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聚合的方式参与需求响应。在国网营销管理系统具有省内独立的电力营销户号;具备全天96点负荷曲线采集能力及数据传送条件;响应时长不低于1小时,响应能力不小于200千瓦,响应能力小于200千瓦的电力用户可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售电公司资质并在江西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注册生效;集成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2000千瓦;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的各类资源响应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
5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举措(2026年)》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加大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开展沙戈荒大基地千亿授信行动,能源类企业新增授信不低于500亿元。增强对稀土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能力,稀土类企业融资增长10%。支持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全年累计发行规模500亿元。充分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支持证券(ABS)等工具,推动1个以上项目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5份文件同期征求意见
5月18日,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发布通知,就多个电力市场规则、方案修订稿进行征求意见,这些文件旨在进一步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1+N”规则体系,明确2026年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的操作路径,统一市场主体注册管理规范,并优化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机制,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纵深推进及正式稳定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资讯
26年Q1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突破3h!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与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联合发布《2026年一季度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简报》。其中提到,一季度电化学储能电站利用情况有所提升,日均利用小时数3.1h,同比提高0.27h;日均等效充放电次数0.67次;平均利用率指数48%。从应用场景看,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储利用情况均较2025年一季度有所提高,独立储能日均利用小时数3.28h,环比提高0.09h、同比提高0.31h;新能源配储日均利用小时数2.25h,环比降低0.01h、同比提高0.41h。
中国能源研究会于1981年1月成立,是由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全国性4A级社团。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能源研究会拥有单位会员900余家,个人会员12万余人,分支机构包括12个工作委员会、54个专业委员会和6个分会,秘书处(办事机构)设有8个部门,并全资设立《中外能源》杂志社。
中国能源研究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咨询、交流、服务”的宗旨,团结能源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发挥能源科技高端智库的作用,服务能源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能源领域的决策咨询服务和重大政策与课题研究,以及能源科技评估、团体标准制定、科学普及等工作,推动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成为国家能源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能源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团体之一。中国能源研究会是国家能源局首批16家研究咨询基地之一,为政府决策、部署能源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